(晉價服字[2012]248號)山西省物價局關于規(guī)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各市物價局:
為規(guī)范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yè)健康發(fā)展,依據(jù)《價格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規(guī)范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遵循公開、公正、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自愿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行為準則,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與委托人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付款方式、履約期限等內容,嚴格按照業(yè)務規(guī)程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為有關當事人提供服務,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提供服務并收費應取得國家或省住建部門核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資質證書》。從事涉及國家利益、公眾利益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做好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和價格評估人員執(zhí)業(yè)資格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晉價認字[2011]197號)規(guī)定,取得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zhí)業(yè)資格,嚴格按照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提供服務。
三、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法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與委托人可依據(jù)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工作量大小、服務難易程度等,以附表基準費率為基礎,在上下10%的浮動幅度內協(xié)商確定具體標準。
不適宜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法計算收費的咨詢項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計時收費標準計算收費。
單項咨詢項目按附表所列收費標準計算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費。
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應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jiān)督。
五、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實行部分重要經營服務性收費執(zhí)行情況年度報送制度的通知》(晉價服字[2011]61號)規(guī)定要求,報送全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相關情況。
六、本通知從2012年9月1日起執(zhí)行,期限為二年。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通知》(晉價房字[2001]332號)同時廢止。
附表:
山西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序號 | 收 費 項 目 | 收 費 基 數(shù) | 分檔累進計費標準(萬元) | ||||||
500以下 | 500- | 2000- | 5000- | 10000以上 | |||||
1 | 定額計價 | 施工圖預、結算編制 | 工程造價 | 4.0 | 3.5 | 2.7 | 2.0 | 1.7 | |
2 | 施工圖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3.5 | 3.0 | 2.2 | 1.7 | 1.3 | |
效益收費 | 核減核增額絕對值之和 | 8-10% | |||||||
3 | 清單計價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招標控制價 | 3.5 | 3.0 | 2.3 | 1.5 | 1.2 | |
4 | 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編制(不含清單編制) | 招標控制價 | 2.5 | 2.0 | 1.3 | 0.8 | 0.5 | ||
5 | 招標控制價、結算審核 | 基本收費 | 送審項目工程造價 | 4.0 | 3.5 | 2.7 | 2.0 | 1.2 | |
效益收費 | 核減核增額絕對值之和 | 8-10% | |||||||
6 | 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不含招標控制價編制和竣工結算審核) | 工程造價 | 15.0 | 13.0 | 11.0 | 9.0 | 7.0 | ||
7 | 工程造價糾紛鑒證 | 鑒證標的額 | 30.0 | 27.0 | 24.0 | 22.0 | 20.0 | ||
8 | 計時收費 | 每人每日 | 注冊造價師1000元、造價員600元 | ||||||
注:工程主材無論是否計入工程造價,均應計入收費基數(sh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