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JGJ/T 259-2012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修復與防護技術規(guī)程
1 總 則
1.0.1 為使既有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修復與防護做到技術先進,經(jīng)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guī)程。
1.0.2 本規(guī)程適用于既有混凝土結構耐久性修復與防護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本規(guī)程不適用于輕骨料混凝土及特種混凝土結構。
1.0.3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修復與防護的設計、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耐久性修復 durability rehabilitation
采用技術手段,使耐久性損傷的結構或其構件恢復到修復設計要求的活動。
2.0.2 耐久性防護 durability protection
采用技術手段,維持混凝土結構耐久性達到期望水平的活動。
2.0.3 鋼筋阻銹劑 corrosion inhibitor for steel bar
加入混凝土或砂漿中或涂刷在混凝土或砂漿表面,能夠阻止或減緩鋼筋腐蝕的化學物質。
2.0.4 混凝土防護面層 surface coating
涂抹或噴涂覆蓋在混凝土表面并與之牢固粘結的防護層。
2.0.5 界面處理材料 interfacial bonding agent
用于混凝土修復區(qū)域界面處增強相互粘結力的材料。
2.0.6 電化學保護 electrochemical protection
對被保護鋼筋施加一定的陰極電流,通過改變鋼筋的電位或鋼筋所處的腐蝕環(huán)境,使其不再腐蝕的保護方法。陰極保護、電化學脫鹽和電化學再堿化統(tǒng)稱為電化學保護。
2.0.7 陰極保護 cathodic protection
給鋼筋持續(xù)施加一定密度的陰極電流,使鋼筋不能進行釋放電子的陽極反應(腐蝕)的技術措施。
2.0.8 電化學脫鹽 electrochemical chloride extraction
給鋼筋短期施加密度較大的陰極電流,使混凝土中帶負電荷的氯離子在電場作用下遷移出混凝土保護層,同時也由于陰極反應適當提高鋼筋周圍的pH值,使鋼筋再鈍化的技術措施。
2.0.9 電化學再堿化 electrochemical realkalization
給鋼筋短期施加密度較大的陰極電流,使鋼筋周圍已中性化(包括碳化)的混凝土pH值提高到11以上,使鋼筋再鈍化的技術措施。
3 基本規(guī)定
3.0.1 混凝土結構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耐久性修復與防護:
1 結構已出現(xiàn)較嚴重的耐久性損傷;
2 耐久性評定不滿足要求的結構;
3 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xù)使用,經(jīng)評估需要時。
3.0.2 混凝土結構在下列情況下宜進行耐久性修復與防護:
1 結構已經(jīng)出現(xiàn)一定的耐久性損傷;
2 使用年限較長的結構或對結構耐久性要求較高的重要建(構)筑物;
3 結構進行維修改造、改建或用途及使用環(huán)境改變時。
3.0.3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修復與防護應根據(jù)損傷原因與程度、工作環(huán)境、結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等因素,按下列基本工作程序進行:
1 耐久性調查、檢測與評定;
2 修復與防護設計;
3 修復與防護施工;
4 檢驗與驗收。
3.0.4 耐久性調查、檢測與評定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
1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狀況調查及檢測應包括結構及構件原有狀況、現(xiàn)有狀況和使用情況等。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和要求調查和檢測下列內容:
1)混凝土結構的使用環(huán)境、建筑物使用歷史及維修改造情況;
2)設計資料調查,包括設計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結構類型、工程結構用途、建筑物的相互關系;
3)施工情況調查,包括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養(yǎng)護方式及鋼筋有關試驗記錄;
4)混凝土外觀狀況調查與檢測,包括混凝土外觀損傷類型、位置、大??;混凝土裂縫情況及滲漏水情況;混凝土表面干濕狀態(tài)、有無污垢;
5)混凝土質量調查與檢測,包括混凝土強度、彈性模量、鋼筋保護層厚度、吸水率、氯離子含量、碳化深度、鋼筋銹蝕狀況、堿骨料反應。
2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的評定應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進行。結構環(huán)境作用等級的劃分原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guī)范》GB/T 50476的規(guī)定。
3.0.5 修復與防護設計應根據(jù)不同結構類型及其環(huán)境作用等級、耐久性損傷原因及類型、預期修復效果、目標使用年限等,制定相應的修復與防護設計方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目的、范圍;
2 設計依據(jù);
3 修復與防護方案或圖紙;
4 材料性能及要求;
5 施工工藝要求;
6 檢驗及驗收要求。
3.0.6 修復與防護施工應制定嚴格的施工方案。修復施工宜按基層處理、界面處理、修復處理、表層處理四個工序進行。修復防護施工工藝及操作要求的制定應根據(jù)所選擇材料的性能、施工條件及周圍環(huán)境、修復防護方法進行。
3.0.7 檢驗與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質量檢驗宜包括材料檢驗和實體檢驗:
材料檢驗:材料應提供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報告,關鍵材料應進行進場復驗。
實體檢驗:對重要結構、重要部位、關鍵工序,可在施工現(xiàn)場進行實體檢驗。
2 工程驗收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 50300的規(guī)定執(zhí)行,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在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應提交原材料的產(chǎn)品合格證與質量檢驗報告單(出廠檢驗報告及進場復檢驗報告等)、現(xiàn)場配制材料配合比報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驗和交接檢記錄、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部工程觀感驗收記錄、實體抽樣檢驗驗收記錄等文件。
竣工驗收:除應滿足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的規(guī)定外,尚應提交竣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竣工圖、設計變更和施工洽商等文件。
3.0.8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調查檢測與評定、修復與防護設計、施工應由具有相應工程經(jīng)驗的單位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