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T 50640-2010 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
1 總 則
1.0.1 為推進綠色施工,規(guī)范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方法,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的評價。
1.0.3 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的評價除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
2.0.1 綠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jié)約資源,減少對環(huán)境負面影響,實現“四節(jié)—環(huán)?!保ü?jié)能、節(jié)材、節(jié)水、節(jié)地和環(huán)境保護)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動。
2.0.2 控制項 prerequisite item
綠色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的基本要求條款。
2.0.3 一般項 general item
綠色施工過程中根據實施情況進行評價,難度和要求適中的條款。
2.0.4 優(yōu)選項 extra item
綠色施工過程中實施難度較大、要求較高的條款。
2.0.5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
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加固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廢物料。
2.0.6 建筑廢棄物 building waste
建筑垃圾分類后,喪失施工現場再利用價值的部分。
2.0.7 回收利用率 percentage of recovery and reuse
施工現場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占施工現場所有建筑垃圾的比重。
2.0.8 施工禁令時間 prohibitive time of construction
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禁止施工的時間段。
2.0.9 基坑封閉降水 obdurate ground water lowering
在基底和基坑側壁采取截水措施,對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產生影響的降水方法。
3 基本規(guī)定
3.0.1 綠色施工評價應以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為對象進行評價。
3.0.2 綠色施工項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 建立綠色施工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實施目標管理。
2 根據綠色施工要求進行圖紙會審和深化設計。
3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有專門的綠色施工章節(jié),綠色施工目標明確,內容應涵蓋“四節(jié)一環(huán)保”要求。
4 工程技術交底應包含綠色施工內容。
5 采用符合綠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機具進行施工。
6 建立綠色施工培訓制度,并有實施記錄。
7 根據檢查情況,制定持續(xù)改進措施。
8 采集和保存過程管理資料、見證資料和自檢評價記錄等綠色施工資料。
9 在評價過程中,應采集反映綠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圖片或影像資料。
3.0.3 發(fā)生下列事故之一,不得評為綠色施工合格項目:
1 發(fā)生安全生產死亡責任事故。
2 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并造成嚴重影響。
3 發(fā)生群體傳染病、食物中毒等責任事故。
4 施工中因“四節(jié)一環(huán)保”問題被政府管理部門處罰。
5 違反國家有關“四節(jié)一環(huán)?!钡姆煞ㄒ?guī),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6 施工擾民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4 評價框架體系
4.0.1 評價階段宜按地基與基礎工程、結構工程,裝飾裝修與機電安裝工程進行。
4.0.2 建筑工程綠色施工應依據環(huán)境保護、節(jié)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節(jié)水與水資源利用、節(jié)能與能源利用和節(jié)地與土地資源保護五個要素進行評價。
4.0.3 評價要素應由控制項、一般項、優(yōu)選項三類評價指標組成。
4.0.4 評價等級應分為不合格、合格和優(yōu)良。
4.0.5 綠色施工評價框架體系應由評價階段、評價要素、評價指標、評價等級構成。
5 環(huán)境保護評價指標
6 節(jié)材與材料資源利用評價指標
7 節(jié)水與水資源利用評價指標
8 節(jié)能與能源利用評價指標
9 節(jié)地與土地資源保護評價指標
10 評價方法
10.0.1 綠色施工項目自評價次數每月不應少于1次,且每階段不應少于1次。
1O.0.2 評價方法
1 控制項指標,必須全部滿足;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1的規(guī)定:
表10.0.2-1 控制項評價方法
| 評分要求 | 結 論 | 說 明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符合要求 | 進入評分流程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一票否決,為非綠色施工項目 |
2 一般項指標,應根據實際發(fā)生項執(zhí)行的情況計分,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2的規(guī)定:
表10.0.2-2 一般項計分標準
| 評分要求 | 評分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2 |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1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 |
3 優(yōu)選項指標,應根據實際發(fā)生項執(zhí)行情況加分,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3的規(guī)定:
表10.0.2-3 優(yōu)選項加分標準
| 評分要求 | 評分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1 |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5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 |
10.0.2 評價方法
1 控制項指標,必須全部滿足;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1的規(guī)定:
表10.0.2-1 控制項評價方法
| 評分要求 |
結 論 | 說 明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符合要求 | 進入評分流程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一票否決,為非綠色施工項目 |
2 一般項指標,應根據實際發(fā)生項執(zhí)行的情況計分,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2的規(guī)定:
表10.0.2-2 一般項計分標準
| 評分要求 |
評分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2 |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1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 |
3 優(yōu)選項指標,應根據實際發(fā)生項執(zhí)行情況加分,評價方法應符合表10.0.2-3的規(guī)定:
表10.0.2-3 優(yōu)選項加分標準
| 評分要求 | 評分 |
| 措施到位,全部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1 |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5 |
| 措施不到位,不滿足考評指標要求 | 0 |
10.0.3 要素評價得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一般項得分應按百分制折算,并按下式進行計算:
A=B/C×100 (10.0.3)
式中:A——折算分;
B——實際發(fā)生項條目實得分之和;
C——實際發(fā)生項條目應得分之和。
2 優(yōu)選項加分應按優(yōu)選項實際發(fā)生條目加分求和D;
3 要素評價得分:要素評價得分F=一般項折算分A+優(yōu)選項加分D。
10.0.4 批次評價得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批次評價應按表10.0.4的規(guī)定進行要素權重確定:
表10.0.4 批次評價要素權重系數表
| 評價要素 | 地基與基礎、結構工程、裝飾裝修與機電安裝 |
| 環(huán)境保護 | 0.3 |
| 節(jié)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
0.2 |
| 節(jié)水與水資源利用 | 0.2 |
| 節(jié)能與能源利用 | 0.2 |
| 節(jié)地與施工用地保護 | 0.1 |
2 批次評價得分E=∑(要素評價得分F×權重系數)。
10.0.5 階段評價得分G=∑批次評價得分E/評價批次數。
10.0.6 單位工程綠色評價得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位工程評價應按表10.0.6的規(guī)定進行要素權重確定:
表10.0.6 單位工程要素權重系數表
| 評價階段 | 權重系數 |
| 地基與基礎 | 0.3 |
| 結構工程 |
0.5 |
| 裝飾裝修與機電安裝 | 0.2 |
2 單位工程評價得分W=∑階段評價得分G×權重系數。
10.0.7 單位工程綠色施工等級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判定:
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控制項不滿足要求;
2)單位工程總得分W<60分;
3)結構工程階段得分<60分。
2 滿足以下條件者為合格:
1)控制項全部滿足要求;
2)單位工程總得分60分≤W<80分,結構工程得分≥60分;
3)至少每個評價要素各有一項優(yōu)選項得分,優(yōu)選項總分≥5。
3 滿足以下條件者為優(yōu)良:
1)控制項全部滿足要求;
2)單位工程總得分W≥80分,結構工程得分≥80分;
3)至少每個評價要素中有兩項優(yōu)選項得分。優(yōu)選項總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