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
1 總 則
1.0.1 為使地下工程防水的設計和施工符合確保質(zhì)量、技術先進、經(jīng)濟合理、安全適用的要求,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護工程、市政隧道、山嶺及水底隧道、地下鐵道、公路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設計和施工。
1.0.3 地下工程防水的設計和施工應遵循“防、排、截、堵相結合,剛柔相濟,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
1.0.4 地下工程防水的設計和施工應符合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并應采取相應措施。
1.0.5 地下工程的防水,應積極采用經(jīng)過試驗、檢測和鑒定并經(jīng)實踐檢驗質(zhì)量可靠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1.0.6 地下工程防水的設計和施工,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膠凝材料 cementitious material,or binder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硅酸鹽水泥及粉煤灰、磨細礦渣、硅粉等礦物摻合料的總稱。
2.0.2 水膠比 water to binder ratio
混凝土配制時的用水量與膠凝材料總量之比。
2.0.3 可操作時間 operational time
單組分材料從容器打開或多組分材料從混合起,至不適宜施工的時間。
2.0.4 涂膜抗?jié)B性 impermeability of film coating
涂料固化后的膜體抵抗地下水滲透的能力。
2.0.5 涂膜耐水性 water resistance of film coating
涂料固化后的膜體在水長期浸泡下保持各種性能指標的能力。
2.0.6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polymer cement water proof coating
以聚合物乳液和水泥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添加劑制成的雙組分防水涂料。
2.0.7 高分子自粘膠膜防水卷材 self-adhesive wateroofing membrane with macromolecular carrier
以合成高分子片材為底膜,單面覆有高分子自粘膠膜層,用于預鋪反粘法施工的防水卷材。
2.0.8 預鋪反粘法 pre-applied full bonding installation
將覆有高分子自粘膠膜層的防水卷材空鋪在基面上,然后澆筑結構混凝土,使混凝土漿料與卷材膠膜層緊密結合的施工方法。
2.0.9 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self—adbering polymer modified bituinous worteroof sheet
以高聚物改性瀝青為主體材料,整體具有自粘性的防水卷材。
2.0.10 暗釘圈 concealed nail washer
設置于基層表面,并由與塑料防水板相熱焊的材料組成,用于固定塑料防水板的墊圈。
2.0.11 無釘鋪設 non—nails layouts
將塑料防水板通過熱焊固定于暗釘圈或懸掛在基層上的一種鋪設方法。
2.0.12 背襯材料 backing material
用于控制密封材料的嵌縫深度,防止密封材料和接縫底部粘結而設置的可變形材料。
2.0.13 預注漿 pre—grouting
工程開挖前使?jié){液預先充填圍巖裂隙,以達到堵塞水流、加固圍巖的目的所進行的注漿。
2.0.14 襯砌前圍巖注漿 surrounding ground grouting before 1ining
工程開挖后,在襯砌前對毛洞的圍巖加固和止水所進行的注漿。
2.0.15 回填注漿 back—fill grouting
在工程襯砌完成后,為充填襯砌和圍巖間空隙所進行的注漿。
2.0.16 襯砌后圍巖注漿 surrounding ground grouting after lining
在回填注漿后需要增強襯砌的防水能力時,對圍巖進行的注漿。
2.0.17 凝膠時間 gel time
漿液自配制或混合時起至不流動時的時間。
2.0.18 復合管片 composite segment
鋼板與混凝土復合制成的管片。
2.0.19 密封墊 gasket
由工廠加工預制,在現(xiàn)場粘貼于管片密封墊溝槽內(nèi),用于管片接縫防水的密封材料。
2.0.20 螺孔密封圈 bo1t hole sealing washer
為防止管片螺栓孔滲漏水而設置的密封墊圈。
3 地下工程防水設計
4 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主體防水
5 地下工程混凝土結構細部構造防水
6 地下工程排水
7 注漿防水
8 特殊施工法的結構防水
9 地下工程滲漏水治理
10 其他規(guī)定
10.0.1 地下工程與城市給、排水管道的水平距離宜大于2.5m,當不能滿足時,地下工程應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10.0.2 地下工程在施工期間對工程周圍的地表水,應采取截水、排水、擋水和防洪措施。
10.0.3 地下工程雨季進行防水混凝土和其他防水層施工時,應采取防雨措施。
10.0.4 明挖法地下工程的結構自重應大于靜水壓力造成的浮力,在自重不足時應采取錨樁或其他抗浮措施。
10.0.5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地下水位應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業(yè)應持續(xù)至回填完畢;
2 工程底板范圍內(nèi)的集水井,在施工排水結束后應采用微膨脹混凝土填筑密實;
3 工程頂板、側墻留設大型孔洞時,應采取臨時封閉、遮蓋措施。
10.0.6 明挖法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和防水層的保護層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回填,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基坑內(nèi)雜物應清理干凈、無積水。
2 工程周圍800mm以內(nèi)宜采用灰土、粘土或亞粘土回填,其中不得含有石塊、碎磚、灰渣、有機雜物以及凍土。
3 回填施工應均勻對稱進行,并應分層夯實。人工夯實每層厚度不應大于250mm,機械夯實每層厚度不應大于300mm,并應采取保護措施;工程頂部回填土厚度超過500mm時,可采用機械回填碾壓。
10.0.7 地下工程上的地面建筑物周圍應做散水,寬度不宜小于800mm,散水坡度宜為5%。
10.0.8 地下工程建成后,其地面應進行整修,地質(zhì)勘察和施工留下的探坑等應回填密實,不得積水。工程頂部不宜設置蓄水池或修建水渠。
附錄A 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
A.0.1 防水工程中不得采用現(xiàn)行國家標準《職業(yè)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 5044-8中劃分為Ⅲ級(中度危害)和Ⅲ級以上毒物的材料。
A.0.2 當配制和使用有毒材料時,現(xiàn)場必須采取通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毒性材料與皮膚接觸和入口。
A.0.3 有毒材料和揮發(fā)性材料應密封貯存,妥善保管和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A.0.4 使用易燃材料時,應嚴禁煙火。
A.0.5 使用有毒材料時,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享受勞保福利和營養(yǎng)補助,并應定期檢查身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