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部分殯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鹽發(fā)改價〔2018〕133號)
[收費標準 - 政策文件]
發(fā)表于:2022-09-27 16: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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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關于調整部分殯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鹽發(fā)改價〔2018〕133號)
詳情
關于調整部分殯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鹽發(fā)改價〔2018〕133號
海鹽縣殯儀館:
你館《關于要求調整部分殯儀服務收費的請示》悉。
為進一步規(guī)范殯儀服務收費管理,改善我縣的殯葬環(huán)境,滿足群眾的殯葬服務需求,并堅持基本殯葬服務的公益屬性,全面實施各項惠民殯葬政策。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殯儀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的相關精神,通過第三方對所涉及項目直接成本的調查測算。經研究,同意調整我縣部分殯儀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一、火化費
平板爐火化費每具從310元調整為450元。
二、接運費:
(1)縣境內定額每具從200元調整為每具250元。
(2)出縣境外每公里6元調整為7.4元。
(3)抬尸費每具80元至160元統(tǒng)一調整為每具200元。
三、骨灰寄存費每月每穴10元調整到30元。
以上標準自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起執(zhí)行,請縣殯儀館做好明碼標價及宣傳工作。
海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海鹽縣物價局
海鹽縣財政局 海鹽縣民政局
2018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