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9-2011 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 (完整版)
[建設標準 - 建筑]
發(fā)表于:2022-08-09 15: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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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 50099-2011 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 (完整版)
詳情
1 總 則
1.0.1 為使中小學校建設滿足國家規(guī)定的辦學標準,適應建筑安全、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需要,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城鎮(zhèn)和農村中小學校(含非完全小學)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規(guī)劃和工程設計。
1.0.3 中小學校設計應遵守下列原則:
1 滿足教學功能要求;
2 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3 校園本質安全,師生在學校內全過程安全。校園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防災避難能力;
4 堅持以人為本、精心設計、科技創(chuàng)新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目標,滿足保護環(huán)境、節(jié)地、節(jié)能、節(jié)水、節(jié)材的基本方針;并應滿足有利于節(jié)約建設投資,降低運行成本的原則。
1.0.4 中小學校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完全小學 elementary school
對兒童、少年實施初等教育的場所,共有6個年級,屬義務教育。
2.0.2 非完全小學 lower elementary school
對兒童實施初等教育基礎教育階段的場所,設1年級~4年級,屬義務教育。
2.0.3 初級中學 junior secondary school
對青、少年實施初級中等教育的場所,共有3個年級,屬義務教育。
2.0.4 高級中學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對青年實施高級中等教育的場所,共有3個年級。
2.0.5 完全中學 secondary school
對青、少年實施中等教育的場所,共有6個年級,含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育的學校。其中,1年級~3年級屬義務教育。
2.0.6 九年制學校 9-year school
對兒童、青少年連續(xù)實施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學校,共有9個年級,其中完全小學6個年級,初級中學3個年級。屬義務教育。
2.0.7 中小學校 school
泛指對青、少年實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學校,包括完全小學、非完全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完全中學、九年制學校等各種學校。
2.0.8 安全設計 safety design
安全設計應包括教學活動的安全保障、自然與人為災害侵襲下的防御備災條件、救援疏散時師生的避難條件等。
2.0.9 本質安全 intrinsic safety
本質安全是從內在賦予系統安全的屬性,由于去除各種早期危險及潛在隱患,從而能保證系統與設施可靠運行。
2.0.10 避難疏散場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
用作發(fā)生意外災害時受災人員疏散的場地和建筑。
2.0.11 學??杀瓤傆玫?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
校園中除環(huán)形跑道外的用地,與學生總人數成比例增減。
2.0.12 學??杀热莘e率 comparable floor area ratio for school
校園中各類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與學??杀瓤傆玫孛娣e的比值。
2.0.13 風雨操場 sports ground with roof
有頂蓋的體育場地,包括有頂無圍護墻的場地和有頂有圍護墻的場館。
3 基本規(guī)定
3.0.1 各類中小學校建設應確定班額人數,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完全小學應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學應為每班30人;
2 完全中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應為每班50人;
3 九年制學校中1年級~6年級應與完全小學相同,7年級~9年級應與初級中學相同。
3.0.2 中小學校建設應為學生身心健康發(fā)育和學習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3.0.3 接受殘疾生源的中小學校,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還應按照現行行業(yè)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JGJ 50的有關規(guī)定設置無障礙設施。
3.0.4 校園內給水排水、電力、通信及供熱等基礎設施應與中小學校主體建筑同步建設,并宜先行施工。
3.0.5 中小學校設計應滿足國家有關校園安全的規(guī)定,并應與校園應急策略相結合。安全設計應包括校園內防火、防災、安防設施、通行安全、餐飲設施安全、環(huán)境安全等方面的設計。
3.0.6 由當地政府確定為避難疏散場所的學校應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
3.0.7 多個學校校址集中或組成學區(qū)時,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場地。分設多個校址的學??梢澜虒W及其他條件的需要,分散設置或在適中的校園內集中建設可共用的建筑和場地。
3.0.8 中小學校建設應符合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宜按綠色校園、綠色建筑的有關要求進行設計。
3.0.9 在改建、擴建項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場地、設施及建筑。
3.0.10 中小學校設計應與當地氣候、地理環(huán)境、社會、經濟、技術的發(fā)展水平、民族習俗及傳統相適應。
3.0.11 環(huán)境設計、建筑的造型及裝飾設計應樸素、安全、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