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設廳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fā)布《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通知 (豫建設標【2008】50號)
河南省建設廳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fā)布《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通知
(豫建設標【2008】50號)
各省轄市建委(建設局),各省轄市發(fā)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貫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施、滿足工程量清單招投標的需要,逐步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體系,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編制了《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經(jīng)審定通過,予以發(fā)布實施?,F(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建筑和裝飾工程綜合基價(2002)》、《河南省安裝工程單位綜合基價(2003)》、《河南省市政工程單位綜合基價(2002)》及其配套的計價辦法、調整文件、綜合解釋同時停止執(zhí)行。
凡在2008年12月1日以前已經(jīng)進行招標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仍按原來約定實行。
二、本綜合單價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凡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應執(zhí)行本綜合單價。
三、本綜合單價是編審投資估算指標: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招標標底價和攔標價、竣工結算、調解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及控制工程造價的依據(jù);是招標人組合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是招標人組合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是投標人組合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確定投標報價的參考。
四、本綜合單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和管理,執(zhí)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請及時報告。
附件:《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A、建筑工程,B、裝飾裝修工程,C、安裝工程,D、市政工程,E、園林綠化工程(略)
河南省建設廳
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