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T 51167-2016 海底光纜工程驗收規(guī)范
1 總 則
1.0.1 為了統(tǒng)一和規(guī)范海底光纜工程建設,使海底光纜工程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技術先進、經(jīng)濟合理、安全可靠、節(jié)能環(huán)保,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海底光纜線路和海底光纜數(shù)字信號傳輸系統(tǒng)以及相關輔助系統(tǒng)工程驗收。
1.0.3 在抗震設防烈度7烈度及以上地區(qū)建設的海底光纜工程的設備應滿足通信網(wǎng)絡的抗震性能要求。
1.0.4 海底光纜工程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和符號
2.2 符 號
英文縮寫 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
ASE Amplified Spontaneous Emission 放大的自發(fā)輻射
BER Bit Error Ratio 誤碼率
BU Branch Unit 海底分支單元
C-OTDR Coherent Optical Time-Domain Reflectometer 相干光時域反射儀
ODF Optical Distribution Frame 光纖配線架
OSNR Optical Signal to Noise Ratio 光信噪比
OTDR Optical Time-Domain Reflectometer 光時域反射儀
PFE Power Feeding Equipment 遠供電源設備
PMD Polarization Mode Dispersion 偏振模色散
Q Q factor Q值
SDH 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 同步數(shù)字體系
SESR Severely Errored Second Ratio 嚴重誤碼秒比
WD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 波分復用
3 主要設備和器材的檢驗
4 海底光纜線路鋪設前期準備
4.0.1 海底光纜鋪設施工前應取得海底光纜鋪設施工許可。
4.0.2 參與海底光纜工程的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船只應獲得非開放水域進入許可證。
4.0.3 岸灘人井的建設應在海底光纜登陸施工前完成,岸灘人井應具備保護接地裝置,保護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4.0.4 海底光纜海洋路由掃海及清障作業(yè)應按工程合同和設計要求完成。
5 陸地光電纜敷設和接地裝置安裝及測試
5.0.1 海洋接地電極宜埋設在沙灘上,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要求。
5.0.2 海底光纜登陸后在岸灘人井的終端、海底光纜與陸地光/電纜連接以及防雷接地的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
5.0.3 當采用管道方式敷設時,陸地光纜和遠供電纜/海地引接電纜宜占用不同(子)管孔。
5.0.4 海底光纜登陸點至海底光纜登陸站之間的光纜敷設安裝要求和測試項目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guī)范》GB 51171的有關規(guī)定。
5.0.5 遠供電纜和海地引接電纜敷設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5.0.6 陸地光纜和遠供電纜/海地引接電纜在登陸站內(nèi)的終端與防護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5.0.7 遠供電纜和海地引接電纜應測試其直流電阻和對地絕緣電阻,測試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6 海底光纜鋪設和測試
6.0.1 海底光纜在裝船過程中應定期進行外觀檢查和光電指標的測試,各項測試指標應符合工程合同和設計要求。
6.0.2 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海底光纜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屬于一般性缺陷的,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經(jīng)過測試檢驗后的海底光纜和器材應做好記錄。
6.0.3 海底光纜鋪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海底光纜布放過程中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1m或應按工程設計要求;
2 海底光纜敷設應貼附海床,鋪設余量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3 海底光纜鋪設不應扭結、打圈;
4 海底光纜在海上實際鋪設的位置與海洋路由勘察確定的最佳路由的偏差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5 在鋪設過程中,海底光纜、海底光纜接頭盒、海底分支單元和海底光中繼器等不應受到損傷;
6 對于有中繼海底光纜,應每天和在每一個光中繼器/海底分支單元施工后以及在每一次接續(xù)后,進行直流電壓電流特性和絕緣電阻測試,在條件允許時,宜進行C-OTDR測試,并應記錄測試結果;
7 對于無中繼海底光纜,應每天和在海底分支單元施工后以及在每一次接續(xù)后,進行OTDR和絕緣電阻測試,并應記錄測試結果;
8 埋設過程中應隨時通過監(jiān)測儀表監(jiān)視埋設機械在水下的工作狀態(tài)、埋設深度及光纜張力;埋設深度和光纜張力應符合技術合同和設計要求;
9 光纖接續(xù)應采用熔接法,接頭損耗應符合設計要求;
10 海底光纜與現(xiàn)有海底光纜、電纜、管道交越時,交角不應小于60°,海底光纜與海底管道交越時,海底光纜應采取保護措施;
11 海底光纜埋設段落施工后應進行埋設后檢查,檢查段落的總長度應符合合同要求,并應對檢查確認埋設深度未達標的段落進行再沖埋;重點檢查的段落應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接頭處、光電纜/管道交越處、埋設犁釋放和抬起處、懷疑未能達到埋設深度的段落。
6.0.4 海底光纜登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施工前應制訂詳細的方案和計劃;
2 宜設置施工警戒船;
3 登陸段海底光纜沖溝埋設深度以及岸端預留光纜長度應符合工程合同和設計要求;
4 安裝關節(jié)套管長度應符合工程合同和設計要求;
5 海底光纜鎧裝應固定于岸灘人井;
6 海底光纜穿越海堤方式應符合工程合同要求。
7 登陸站設備安裝
7.0.1 海底光纜終端設備安裝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同步數(shù)字體系(SDH)光纖傳輸系統(tǒng)工程驗收規(guī)范》YD 5044和現(xiàn)行國家標準《波分復用(WDM)光纖傳輸系統(tǒng)工程驗收規(guī)范》GB/T 51126的有關規(guī)定。
7.0.2 遠供電源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8 登陸站內(nèi)設備功能檢查及本機測試
9 海底光纜系統(tǒng)功能檢查及性能測試
10 竣工文件
10.0.1 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提交不少于三份竣工技術資料;竣工資料應包括工程基本資料、海底光纜線路工程技術資料、登陸站設備安裝工程技術資料。
10.0.2 工程基本資料應包含下列內(nèi)容:
1 工程說明;
2 開工報告;
3 安裝工程量總表;
4 已安裝設備明細表和工余料清單;
5 工程設計變更單;
6 重大工程質(zhì)量事故報告;
7 停(復)工報告;
8 隨工簽證記錄;
9 交(完)工報告;
10 交接書;
11 驗收證書;
12 施工相關的審批文件;
13 備考表。
10.0.3 海底光纜線路竣工技術資料應主要包括下列內(nèi)容:
1 海底光纜路由調(diào)查報告;
2 鋪設路由總圖;
3 海底光纜路由位置表;
4 海底光纜線路直線圖;
5 海纜敷設圖,包括水深、敷設速度、海床剖面、埋設深度、埋設張力曲線圖;
6 埋設后檢查和后埋設記錄;
7 登陸段海底光纜竣工資料;
8 陸地光電纜竣工資料;
9 陸地光電纜敷設記錄表;
10 按工程設計要求提供復雜地段的水下錄像資料;
11 海底光纜與海底設備裝船測試、鋪設測試記錄;
12 光纜線路竣工測試記錄,包括光纜傳輸特性、導體電特性、護層對地絕緣電阻等。
10.0.4 登陸站設備安裝工程竣工技術資料應包括設備安裝竣工圖和測試記錄等內(nèi)容。
10.0.5 竣工文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所有施工圖紙都加蓋竣工圖章;
2 竣工文件內(nèi)容完整,沒有缺頁、漏項、顛倒,資料齊全;
3 竣工圖紙與實際竣工狀況相符,測試記錄數(shù)據(jù)真實準確;
4 所有資料字跡清楚、版面整潔、規(guī)格一致,裝訂符合歸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