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605-2010 住宅區(qū)和住宅建筑內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guī)范 (完整版)
1 總 則
1.0.1 為了適應城市建設與信息網絡的發(fā)展,促進城市住宅中語音、數據、圖像、多媒體等綜合業(yè)務通信網絡建設,滿足居民對通信業(yè)務的需要,實現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新建住宅區(qū)地下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內通信設施工程的設計,以及既有住宅建筑通信設施的改、擴建工程設計。
1. 0.3 住宅區(qū)地下通信管道建設應納入小區(qū)綜合管線規(guī)劃,并與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提供的通信管道連通。
1.0.4 通信設施工程設計應符合住宅區(qū)和住宅建筑的性質、功能、規(guī)模、環(huán)境條件的要求。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數,電信間、設備間預留的房屋面積,通信業(yè)務接入點處設置的配線模塊,配線箱、機柜等容量應滿足至少2家電信業(yè)務經營者通信業(yè)務接入的需要。
1.0.5 通信設施工程建設應與住宅區(qū)或住宅建筑建設同步進行。
1.0.6 工程設計中必須選用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定型產品。未經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鑒定合格的設備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7 通信設施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住宅區(qū)和住宅建筑內通信設施 communications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
指建筑規(guī)劃用地紅線內的住宅區(qū)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內的通信管線、配線設備以及用于安裝通信設備的場地。
2.0.2 通信管道 communication pipeline
通信光纜與電纜的一種敷設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組成。
2.0.3 主干管道 trunk pipeline
由建筑物設備間至交接設備之間的線纜管道。
2.0.4 配線管道 wining pipeline
由交接設備至建筑物內配線設備之間的線纜管道。
2.0.5 引入管 entrance pipe
由人(手)孔至建筑物室內通信配線設備的線纜管道。
2.0.6 引上管 upper pipe
由人(手)孔至室外交接設備之間或建筑物外墻敷設的線纜管道。
2.0.7 交接區(qū) the connection zone
采用交接配線的線路網中各個交接設備所服務區(qū)域的統(tǒng)稱。
2.0.8 配線區(qū) the wiring zone
在住宅區(qū)線路網中,根據住宅建筑的分類、住戶密度,以單體或若干個住宅建筑組成的配線區(qū)域。
2.0.9 主干線纜 trunk cable
設備間配線設備至交接設備之間的連接光纜與電纜。
2.0.10 配線線纜 wiring cable
交接設備至配線設備之間連接的光纜與電纜。
2.0.11 引入線纜 the introduction of cable
配線設備至配線箱,配線設備、配線箱至家居配線箱之間連接的光纜與電纜。
2.0.12 戶內線纜 indoor cable
家居配線箱至戶內信息插座之間連接的光纜與電纜。
2.0.13 電信間 telecommunications room
外部管道引入住宅建筑內和室外光纜與電纜的引入、端接及安裝交接區(qū)配線設備、住宅建筑內配線設備和通信接入網設備等的房屋。
2.0. 14 設備間 equipment room
住宅區(qū)內具備安裝電信業(yè)務經營者通信配線設備及通信設備條件的房屋。
2.0.15 交接設備 intersection equipment
用于連接主干線纜和配線線纜的設備。建筑物內安裝的稱為配線設備,室外安裝的稱為交接箱。
2.0. 16 接入配線設備 access to wiring devices
通信業(yè)務接入點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提供的配線設備,用以連接外部線纜和與住宅建筑內的配線設備跳接互通。
2.0.17 配線箱 distribution box
建筑物內用于線纜連接與分線的箱體。
2.0.18 過路箱(盒) crossing box
線纜暗管敷設管段之間為施工和維護提供方便的暗設箱(盒)體。
2.0.19 出線盒 outlet box
用戶線纜的終接部位。
2.0.20 家居配線箱 home wiring box
安裝于住戶內的配線箱體。
3 一般規(guī)定
3.0.1 建設住宅區(qū)及住宅建筑時,應遵照城市規(guī)劃的相關規(guī)定,并按本規(guī)范的要求在樓外預埋地下通信管道;在樓內敷設管槽及通信光纜與電纜;并在適當的部位預留設備間、電信間,用于安裝配線等通信設備。
3.0.2 通信設施的建設應根據通信業(yè)務接入點的設置地點確定工程建設的界面。
3.0.3 住宅區(qū)地下通信管道設計應該根據地理環(huán)境條件、用戶數量及通信業(yè)務的需求,結合綜合管道的規(guī)劃確定管道的總容量和敷設方式及敷設路由,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住宅區(qū)內的通信光纜與電纜宜采用地下通信管道敷設的方式。
2 通信管道容量應按線纜的終期容量設計,并應滿足住宅區(qū)智能化弱電系統(tǒng)對管道的需求,同時應預留2個~3個備用管孔。
3. 0.4 分散建造的住宅建筑可采用室外交接箱對光纜與電纜進行配線與連接。
3.0.5 入戶的通信線纜應一次布線到位,并應根據住戶對通信業(yè)務與智能化業(yè)務的需求及配置等級確定其數量,也可按工程實際情況確定線纜引入的數量。入戶光纜與電纜配置應符合表3.0.5的規(guī)定,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每戶宜設有2條5e類或以上等級的4對對絞電纜入戶至家居配線箱,用于語音和數據等寬帶業(yè)務。
2 當單獨引入電話電纜時,宜按每戶2對線確定電話電纜的線對數,用于語音業(yè)務或電話線上網。
3 每戶可引入2芯或以上光纜入戶至家居配線箱,用于綜合寬帶通信業(yè)務接入。
表3.0.5 入戶光纜與電纜配置表
| 配置 | 住宅建筑(多層、高層、別墅)(戶) | ||
| 電話雙絞線(對) |
4對對絞電纜(根) | 光纜(芯) | |
| 高配置 | — | 1 | 2~4 |
| 中配置 | — | 2 | — |
| 低配置 | 2 | 1 | — |
3.0. 6 戶內每一客廳、起居室、書房、餐廳應設置不少于1個8位模塊通用信息插座,衛(wèi)生間應設置電話插座,或按照工程實際需求設置光纖信息插座。
3.0.7 在系統(tǒng)配置時,應保持線纜和連接器件在傳輸帶寬等級上的一致性。
3.0. 8 住宅建筑內配線管網和配線設備應按通信系統(tǒng)支持的應用業(yè)務與組網的特點進行設計,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配線管網和通信線纜的設計應包括戶內信息插座。
2 住宅建筑內通信線纜宜采用暗配管敷設。通信光纜與電纜應滿足遠期各類通信業(yè)務等的需要,并留有維修和業(yè)務發(fā)展的余量。
3 住宅建筑可根據計算機網絡及接入網等通信設施的組網方式確定光纖的接入點位置。
4 根據信息與通信設備光端口數量及其他信息業(yè)務的需求,確定光纖配線設備與引入光纜的容量。
5 引入光纜的光纖芯數宜為6芯~12芯。
3.0.9 電信間、設備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備間宜設置在物業(yè)管理中心機房;電信間宜設置在住宅建筑的單元(門)處,地下層或底層適當部位。
2 電信間、設備間預留的房屋使用面積應滿足一個交接區(qū)或建筑物內配線設備、計算機網絡設備及安裝接入配線和通信設備總的需要,并應符合通信工藝要求。
3.0.10 電信間、設備間預留的使用房屋面積應針對不同規(guī)模的住宅區(qū)所形成的交接區(qū),以及收容的住戶數和安裝設備的箱、柜數量進行測算,也可按表3.0.10選用,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住宅區(qū)設備間應按每一個交接區(qū)容納1000戶所需安裝的配線設備、接入網設備、傳輸設備、電源等配套設備所需的機柜數測算場地面積。
2 住宅建筑電信間應主要以引入管數量及位置,配線設備、接入網設備機柜安裝的方式測算場地面積。
3 單體別墅(為1住戶)電信間,應在適當部位預留墻掛式機箱安裝空間。
表3.0.10 電信間、設備間預留房屋的使用面積
| 類型 | 分類 | 場地 | 備注 | ||||
| 電信間 | 設備間 | ||||||
| 面積(m2) | 尺寸(m) | 面積(m2) | 尺寸(m) | ||||
| 住宅建筑 | 多層住宅(單元) | 5 | 2.2×2.3 | — | — | 多個機箱疊放設置 | |
| 多層住宅(樓) | 9 | 3×3 | — | — | 機柜按列設置 | ||
| 高層住宅 | 單棟 | 9 | 3×3 | — | — | 機柜按列設置 | |
| 每15層 | 9 | 3×3 | |||||
| 別墅 | 5 | 2.2×2.3 | — | — | 多個機箱疊放設置 | ||
| 住宅區(qū) | 組團 | 300戶 | — | 9 | 3×3 | 為1個交接區(qū)所需面積 | |
| 700戶 | — | 15 | 3×5 | 為1個交接區(qū)所需面積 | |||
| 小區(qū) | 2000戶 | — | 15 | 3×5 | 為2個交接區(qū)所需面積 | ||
| 4000戶 | — | 30 | 6×5 | 為4個交接區(qū)所需面積 | |||
4 住宅區(qū)通信設施設計
5 住宅建筑內通信設施設計
6 設備安裝工藝要求
6.0.1 多家電信業(yè)務經營者共同使用同一設備間或電信間時,各家安裝的設備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
6.0.2 設備間、電信間應靠近線纜入口處、網絡接口處,并應與布線系統(tǒng)垂直豎井連通。
6.0.3 配線場地環(huán)境條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室內溫度宜為10℃~35℃,相對濕度應為20%~80%,當安裝通信設備時,應按通信工藝要求確定。
2 應防止有害氣體侵入,并應有良好的防塵措施。
3 應遠離高低壓變配電、電機、無線電發(fā)射等有干擾源存在的場地。當相隔的距離無法滿足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0.4 配線設備安裝工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備間梁下或風管下凈高不應小于2.5m,電信間不應小于2.2 m。
2 設備間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載不應小于4.5kN/m2,電信間不應小于3.0kN/m2。
3 設備間宜采用防火外開雙扇門,門寬不應小于1.2m;電信間宜采用丙級防火外開單扇門,門寬不應小于1.0m。
4 電信間宜設置在地下一層,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有防滲措施。
2)防止有害氣體侵入和設置通風裝置,排風量按每小時不小于5次換風計算。
3)無關的管道不宜穿過。
4)入口管道處,所有布放纜線和空閑的管孔應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并做防水處理。
6.0.5 配線設備和通信設備應按照設計的要求進行安裝,并符合抗震要求。
6.0.6 設備間和電信間應設置帶保護接地的單相交流電源插座。
6.0.7 設備間和電信間應設置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
6.0.8 設備間和電信間宜為無人值守機房,建筑設計應滿足消防、安防、空調、供電、防雷接地及設備安裝工藝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