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陜西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工作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報告 - 政策法規(guī)]
發(fā)表于:2022-08-17 1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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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關于印發(fā)《陜西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工作措施》的通知
詳情
各設區(qū)市政府、韓城市政府、楊凌示范區(qū)管委會、西咸新區(qū)管委會、神木市政府、府谷縣政府,省級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中辦發(fā)〔2021〕2號),完善我省市場制度體系,推進市場提質增效,現(xiàn)將《陜西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工作措施》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中央方案和我省措施的貫徹落實。
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陜西省商務廳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