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幼兒園收費行為,促進我市幼兒教育事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根據《浙江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杭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財政局擬定了《杭州市部分城區(qū)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的改革方案》,于6月下旬向市、區(qū)相關部門書面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11條(詳見附表),對大部分意見予以采納,并于7月19日-28日,在中國杭州(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7/19/art_1229063429_3900714.html)、市發(fā)改委(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1/7/19/art_1229248486_3900715.html)和市教育局(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1/7/19/art_1229424876_3900707.html)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28日18:00,共收到各類意見建議和咨詢52條,其中來電咨詢和建議的10件,電子郵箱反饋的意見41件,由信訪渠道轉遞意見1件。經梳理,除少數市民對保教費調整存在疑義,大部分意見與本次收費改革無關,反饋的主要意見是希望通過舉辦困難班等形式緩解家長接送困難。
經充分考慮群眾意見,鑒于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16年未調整,過低的收費標準已影響我市學前教育領域的持續(xù)健康和均衡發(fā)展,決定按公示方案實施保教費調整。此外,本次收費改革放開了困難班費的定價權限,有助于進一步激發(fā)公辦幼兒園舉辦困難班的積極性,為社會提供更多安心、便捷、平價的幼兒托管資源。
部門 | 征求意見原文 | 建議修改 | 意見采納情況 | 理由 |
市教育局 | 保教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準為:一級幼兒園700元/人·月、二級幼兒園580元/人·月、三級幼兒園380元/人·月。 | 日托班保教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準為:一級幼兒園700元/人·月、二級幼兒園580元/人·月、三級幼兒園380元/人·月。在此基礎上,可上下浮動20%,上浮須向發(fā)改部門報備。 | 不采納 | 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定價標準,使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的標準更加清晰,易于執(zhí)行和管理,便于改革措施的落地。 |
3周歲以下嬰幼兒保教費標準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準最高上浮40%;實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費標準按照其全日托班標準的70%收取。 | 3周歲以下嬰幼兒保教費標準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準最高上浮60%;3周歲以下嬰幼兒實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費標準按照其全日托班標準的70%收取。 | 采納,同時將半日制托班按日托班一半標準調整為80% | ||
全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期間向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標準可在日托保教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幅度不超過50%。 | 全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期間向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標準可在相應日托班保教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幅度不超過50%。 | 采納 | ||
代管費。嚴格代管費開支范圍。代管費項目為必須由幼兒園代購的每人使用的幼兒教材、配套用書、必要的學習用品和春秋游及教學實踐活動費。其他可由幼兒家長自愿選擇的代辦項目,由幼兒園代收代付,不得營利和強制代辦。 | 代管費限額為每人每學期100元。代管費項目為幼兒園代購的手工操作材料費、春秋游及教學實踐活動交通費,由幼兒園按學期預收,單獨核算,期末列出清單向幼兒家長公布,多退少不補。 | 采納 | ||
困難班費。幼兒園接受家長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非保教時間為幼兒提供早送、晚接托管服務的,可收取困難班費。 | 困難班費。日托幼兒在超過規(guī)定的在園時間(7:30之前和16:30以后)需早送或晚接,可據實收取困難班費。 | 采納 | ||
幼兒園保教費按月計退。幼兒因故要求轉園或退園,在園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取整天數,下同)的,按保教費月交費額的一半退費;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予退費;其他費用按實結算。 | 幼兒園退費事項。幼兒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按幼兒的實際在園時間計算應收保教費,多余部分退還幼兒。按學期收取保教費的,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30天折算為一個月,不足30天的按一個月計算。按月收取保教費的,一個月按30天計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計算,超過15天的按一個月計算。幼兒園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和代管費,應按實際結算應收費用,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 采納 | ||
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公示工作。幼兒園收費票據管理按照財政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公示工作。幼兒園保教費收入及收費票據管理按照財政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采納 | ||
市財政局 | “一級幼兒園700元/人·月……” | “一級幼兒園(原特級幼兒園)700元/人·月……” | 不采納 | 我市公辦幼兒園等級并軌于2019年已完成,省一級幼兒園與原特級幼兒園范圍并不一致,無法直接等同處理,建議財政部門根據當前實際,進一步修訂市本級干部職工子女保教費報銷規(guī)定。 |
上城區(qū) | 建議增加:根據公辦幼兒園辦園成本和家庭經濟支付能力等建立動態(tài)的價格調整機制,當財政承擔經費的比例水平達到一定值后,啟動價格調整。 | 部分采納 | 目前省里正在研究成本分擔相關政策,待省政策明確后將進一步完善。 | |
拱墅區(qū) | 公辦嵌入式幼兒園寒暑假托管服務收費可探索開展改革試點工作,具體標準由區(qū)級發(fā)改部門會同區(qū)教育部門進行成本進行核算,根據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確定。 | 建議刪除公辦嵌入式幼兒園相關試點規(guī)定 | 采納 | |
公辦幼兒園為幼兒提供其他服務收取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由幼兒園按學期預收,單獨核算,期末列出清單向幼兒家長公布,多退少不補。 | 建議對服務性收費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 部分采納,經與教育局共同研究保留代管費原收費標準 | ||
西湖區(qū) | 無意見 | |||
濱江區(qū) | 無意見 | |||
錢塘區(qū) | 無意見 | |||
西湖風景名勝區(qū) | 無意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