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廳 中共海南省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海南省教育廳
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瓊財教規(guī)〔2024〕39號
各市縣財政局、黨委文明辦、教育局:
為進一步規(guī)范海南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288號),結合我省實際,省財政廳、省委文明辦、省教育廳制定了《海南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海南省財政廳 中共海南省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海南省教育廳
2024年9月19日
海南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
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財綜〔2021〕18號)和《財政部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288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資金來源于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專項用于支持脫貧縣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所需資金的補助,包括修繕裝備補助、運轉補助等,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是依托鄉(xiāng)鎮(zhèn)小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現有場地、教室和設施,進行修繕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器材,依靠專兼職輔導員和志愿者進行管理,在課余時間和節(jié)假日組織開展普及性校外活動的公益性活動場所。
第四條 項目資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應當堅持科學規(guī)范、厲行節(jié)約,依法依規(guī)安排預算。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主動接受財政、審計、人大和社會監(jiān)督。堅持講求績效、強化監(jiān)管、發(fā)揮資金使用效益。
第五條 由項目資金資助修繕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公益性活動,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標識。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與標準
第六條 項目資金使用范圍如下:
(一)修繕裝備補助:對新立項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利用學?,F有場地和教室進行修繕并配備設備器材,將其整修成適合組織開展普及性校外活動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
(二)運轉補助:用于已開展活動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專項運轉補助;培訓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的管理人員、支持校內志愿輔導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活動的教師參加專業(yè)培訓、適當補貼校外輔導員志愿開展輔導。
第七條 項目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具體分配因素及測算方法:
(一)修繕裝備補助=新建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個數×補助標準(每個少年宮15萬元。其中,裝備支出占比不低于70%)。
(二)運轉補助=已開展活動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個數×補助標準(每個少年宮1.5萬元)。
各地項目資金為當地修繕裝備補助與運轉補助之和。
第八條 項目資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一)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等支出;
(二)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人員支出及水電費等日常公用支出;
(三)對外投資和其他經營性活動;
(四)建設樓堂館所及職工住宅;
(五)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償還債務等;
(六)與項目無關的支出,以及其他國家規(guī)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資金使用
第九條 項目申報審批程序如下:
收到中央資金下達文件后,省委文明辦會同省教育廳結合我省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建設整體規(guī)劃,于15日內向省財政廳提出預算下達申請及績效目標,包括相關市縣新建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個數、按標準測算所需修繕裝備補助經費,補助相關市縣已開展活動的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個數、按照標準測算所需運轉補助經費等。
省財政廳收到財政部下達的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后,會同省委文明辦和省教育廳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項目預算額度確定分配方案,在30日內正式分解下達預算和績效目標,同時于每年4月30日前,將下達預算文件和分解后的績效目標報財政部備案并抄送財政部海南監(jiān)管局。若省委文明辦逾期未提出預算下達申請及績效目標等,省財政廳將參照上年分配方案下達補助資金。
各市縣財政部門收到補助資金后,應當及時分解下達。
第十條 項目資金安排使用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229類“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4項“用于教育事業(y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十一條 項目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項目資金下達后,應當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要求執(zhí)行,原則上不得變更。執(zhí)行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變更的,應充分說明變更調整的理由并按照原申報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三條 結轉和結余資金按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績效管理與監(jiān)督
第十四條 各級黨委文明辦、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項目資金績效管理,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嚴格績效目標管理及績效執(zhí)行監(jiān)控,強化績效評價。各市縣財政部門分配資金時,應將績效評價結果、審計意見等作為重要依據,不斷提高項目資金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第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黨委文明辦、教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違反規(guī)定分配資金,改變項目資金使用范圍的,以及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視情調減項目預算支出直至取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委文明辦和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市縣財政部門和黨委文明辦、教育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4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