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水利廳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技術審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皖水資管〔2024〕9號
各市水利(水務)局,廳直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省水利廳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加強報告書質量管理,省水利廳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廳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管理辦法(試行)》,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安徽省水利廳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管理辦法(試行)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安徽省水利廳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包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規(guī)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報告書等,以下簡稱報告書)技術審查行為,加強報告書質量管理,全面提高報告書技術審查的規(guī)范化水平,參照水利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工作管理規(guī)定(試行)》,結合本廳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從事、參與省水利廳組織的報告書技術審查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審查管理
第三條 報告書技術審查服務單位(以下簡稱“技術審查單位”)是指受水利廳委托承擔報告書技術審查工作的單位,負責提出技術審查意見。
第四條 報告書技術審查由省水利廳或委托技術審查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和相關單位代表參加,一般采取會議審查方式。取水規(guī)模較小、技術較為簡單或者遇特殊情況的,可采取函審、視頻會議等其他審查方式。
第五條 省水利廳受理報告書審查申請后,轉技術審查單位進行技術審查。技術審查單位接受報告書的審查任務后,應及時擬定審查工作計劃,確定審查時間、地點、審查方式和參會人員,并于審查會前三天向廳水資源管理處報備。
第六條 報告書的審查應以水資源論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標準規(guī)范為依據(jù),審查應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結合區(qū)域和專業(yè)審查工作的需要選聘專家組成專家評審組,專家組人數(shù)為單數(shù)且不少于5名。其中,從安徽省水資源論證專家?guī)熘羞x聘的專家人數(shù)不得少于專家總人數(shù)的二分之一。
第七條 專家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熟悉項目所在流域、區(qū)域水資源及其開發(fā)利用狀況和水資源配置與管理相關要求,掌握項目的行業(yè)特點,做到嚴格、公正、科學開展審查工作。專家對其所審核的內容負責。報告書審查工作采取回避制度,參與報告書編制咨詢工作的以及其他有利害關系需要回避的專家,不得參加審查活動。
第八條 技術審查一般應通過影像資料了解項目取用水設施等情況,根據(jù)項目需要可在審查前組織現(xiàn)場查勘。
第九條 技術審查會議主要程序
(一)會議主持人公布參會人員、專家組組長和成員。
(二)專家評審環(huán)節(jié)一般包括項目基本情況介紹、報告書主要內容匯報、問題質詢、專家發(fā)表意見并打分、形成專家組評審意見等。
(三)會議主持人應當場宣布報告書質量評定結果及意見。
第十條 審查時限
(一)報告書編制單位應當按照專家組評審意見對報告書進行修改完善,報告書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修改完成并提交專家組長審定后,上報技術審查單位。對于取用水較為復雜或取水爭議較大的,可經(jīng)專家組長同意后適當延長修改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二)技術審查單位應在收到報告書報批稿10個工作日內向省水利廳上報技術審查意見。對于特殊或技術復雜項目,技術審查單位認為有必要的,可在正式上報技術審查意見之前向省水利廳進行專題匯報。
第十一條 技術審查應嚴格遵守有關廉政規(guī)定,參加人員不得在業(yè)主單位或報告書編制單位報銷任何費用或收取禮品等,不得參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營業(yè)性娛樂消費活動及其他妨礙技術審查工作公平性、公正性、公開性的行為。
第三章 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 報告書技術審查實行評分制度,由專家組成員各自獨立打分并取平均值確定分值。評分在60分(含本數(shù))以上的,為通過技術審查;評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通過技術審查,報告書應重新上報。
第十三條 審查專家應根據(jù)《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以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及分項導則、《規(guī)劃水資源論證技術導則》以及《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技術導則》等要求,并結合建設項目特點確定審查重點。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四條 申請人及報告書編制單位在水資源論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依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納入水資源信用監(jiān)管范圍,在“信用中國(安徽)”予以公開。
第十五條 報告書編制單位1年內出現(xiàn)2次及以上報告書未通過技術審查的,省水利廳將對其進行約談;1年內出現(xiàn)3次及以上報告書未通過技術審查的,省水利廳將在廳網(wǎng)站予以公示。
第十六條 審查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由省水利廳進行談話提醒、通報、暫?;蛘呷∠麑<屹Y格,并通報專家所在單位。
(一)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不能客觀公正履行職責的;
(二)泄露在技術審查工作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損害相關單位正當權益的;
(三)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向利害關系人提出不正當要求,或收受財物及其他好處的;
(四)審查中提出的意見明顯不符合技術標準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五)一年內2次無故缺席審查會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水利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方案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期間,如國家、省有新規(guī)定,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分表
2.規(guī)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分表
3.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報告書評分表
4. 報告書專家審查意見表
附件1
______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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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家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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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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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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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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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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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家評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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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內容 |
評審要點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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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15分) |
1.建設項目概況;2.項目與產(chǎn)業(yè)政策相符性; 3.編制依據(jù);4.工作等級與水平年;5.論證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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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及其開發(fā)利用狀況分析 (10分) |
6.區(qū)域基本情況;7.水資源狀況; 8.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現(xiàn)狀分析;9.水資源管控指標符合性分析; 10.開發(fā)利用潛力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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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合理性分析與節(jié)水評價 (25分) |
11.現(xiàn)狀節(jié)水水平評價與節(jié)水潛力分析;12.用水節(jié)水工藝和技術分析;13.用水過程和水量平衡分析;14.節(jié)水評價及項目用水量核定;15.節(jié)水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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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水源論證 (20分) |
16.水源方案比選及合理性分析;17.可供水量(可開采量)計算;18.取水口位置(地下水井布設)分析;19.取水可靠性與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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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退水影響論證 (15分) |
20.取水影響分析;21.退水影響分析; 22.取退水影響補償方案建議; 23.水資源節(jié)約、保護措施、取水計量監(jiān)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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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15分) |
24.報告書結論及建議;25.附表、附件及參數(shù)選用; 26.不同類型的建設項目特定論證內容;27.基礎資料; 28.報告書論證翔實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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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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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報告書評審應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及特定類型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等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于導則未能覆蓋的內容,可參照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執(zhí)行。
2、報告書評審指標劃分為六項,總分為100分。報告書評分采用得分制,報告書的各單項得分和總得分,均按專家評分的算術平均值計取。
3、評分少于60分或任一單項得分不合格(即單項得分與該項滿分的比例小于60%)為不合格,需重新上報并組織審查;60~70分為基本合格,需組織技術復審;70分以上為合格;85分以上(以上含本數(shù),以下不含本數(shù))為優(yōu)秀(需附情況說明)。
4、在實際論證工作中按規(guī)定可以省略部分內容的,則僅計算實際項目得分,并折算成百分制得分,確定報告書評審等級。
5、若專家個人或會議代表對綜合評分和審查意見等有異議,應經(jīng)專家組綜合評議確定。
附件2
______規(guī)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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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家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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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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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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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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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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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家評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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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內容 |
評審要點 |
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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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況 (5分) |
1.項目來源;2.編制依據(jù); 3.論證范圍;4.水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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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分析 (10分) |
5.規(guī)劃背景;6.規(guī)劃基本情況;7.規(guī)劃提出的取用水方案;8.規(guī)劃區(qū)現(xiàn)狀;9.規(guī)劃相符性與協(xié)調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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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承載狀況分析 (10分) |
10.區(qū)域基本情況;11.水資源狀況;12.水資源開發(fā)利用分析;13.水資源管控指標符合性分析; 14.水資源開發(fā)利用潛力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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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需水分析及節(jié)水評價 (25分) |
15.規(guī)劃經(jīng)濟指標;16.現(xiàn)狀用水及節(jié)水潛力分析; 17.規(guī)劃需水量分析;18.規(guī)劃需水合理性分析; 19.節(jié)水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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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配置論證 (25分) |
20.現(xiàn)狀水源配置情況;21.取水水源及可靠性分析; 22.水資源配置方案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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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實施影響分析 (10分) |
23.取水影響分析;24.退水影響分析; 25.水資源保護和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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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15分) |
26.報告書結論及建議;27.附表、附件及參數(shù)選用; 28.基礎資料;29.報告書論證翔實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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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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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報告書評審應嚴格執(zhí)行《規(guī)劃水資源論證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2、報告書評審指標劃分為七項,總分為100分。報告書評定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3、評分少于60分或任一單項得分不合格(即單項得分與該項滿分的比例小于60%)為不合格,需重新上報并組織審查;60~70分為基本合格,需組織技術復審;70分以上為合格;85分以上(以上含本數(shù),以下不含本數(shù))為優(yōu)秀(需附情況說明)。
4、在實際論證工作中,按照規(guī)定可以省略部分內容的,則僅計算實際項目得分,并折算成百分制得分,確定報告評審等級。
5、專家組評分和評審意見,可結合各專家的評分情況及評審意見,經(jīng)專家綜合評議確定。
附件3
______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報告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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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家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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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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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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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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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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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家評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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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內容 |
評審要點 |
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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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況 (5分) |
1.項目來源;2.編制依據(jù); 3.論證范圍;4.水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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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區(qū)域基本情況(10分) |
5.設立背景;6.規(guī)劃概述; 7.評估區(qū)域建設現(xiàn)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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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開發(fā)利用與承載狀況分析 (10分) |
8.區(qū)域基本情況;9.水資源狀況; 10.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現(xiàn)狀;11.水資源管控指標落實情況;12.水資源承載狀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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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條件適應性分析 (10分) |
13.評估區(qū)域與水資源相關內容識別; 12.適應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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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水預測與節(jié)水評價 (20分) |
13.現(xiàn)狀用水分析;14.需水預測; 15.需水合理性分析;16.節(jié)水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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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配置論證(20分) |
17.配置原則;18.供水水源選擇與可供水量分析; 19.水資源配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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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退水影響分析 (10分) |
20.取水影響分析;21.退水影響分析; 22.水資源保護和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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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15分) |
23.報告書結論及建議;24.附表、附件及參數(shù)選用; 25.基礎資料;26.報告書論證翔實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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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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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報告書評審應嚴格執(zhí)行《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2、報告書評審指標劃分為八項,總分為100分。報告書評定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3、評分少于60分或任一單項得分不合格(即單項得分與該項滿分的比例小于60%)為不合格,需重新上報并組織審查;60~70分為基本合格,需組織技術復審;70分以上為合格;85分以上(以上含本數(shù),以下不含本數(shù))為優(yōu)秀(需附情況說明)。
4、在實際論證工作中,按照規(guī)定可以省略部分內容的,則僅計算實際項目得分,并折算成百分制得分,確定報告評審等級。
5、專家組評分和評審意見,可結合各專家的評分情況及評審意見,經(jīng)專家綜合評議確定。
附件4
______報告書專家審查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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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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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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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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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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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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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負責評審內容”填寫評分表中指標項序號,如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