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市印發(fā)2021年揮發(fā)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攻堅方案》(蕪大氣辦【2021】7號)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政策法規(guī)]
發(fā)表于:2022-07-03 1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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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徽蕪湖市印發(fā)《2021年揮發(fā)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攻堅方案》,《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為,聚焦重點時段、重點行業(yè)、重點企業(yè)、重點工業(yè)園區(qū),確定2021-2023年VOCs綜合治理項目清單,到2021年底前,納入清單的項目完成治理任務20%以上,完成源頭削減任務30%以上,VOCs 排放量下降比例滿足"十四五"規(guī)劃時序進度要求,O3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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