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北京市懷柔區(qū)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懷政辦發(fā)〔2018〕2號)
[水資源論證 - 政策法規(guī)]
發(fā)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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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北京市懷柔區(qū)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懷政辦發(fā)〔2018〕2號)
詳情
為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動懷柔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與水資源、水環(huán)境承載能力相協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2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fā)〔2015〕60號)和市水務局、市環(huán)保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yè)局《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水務資〔2016〕9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懷柔區(qū)實際,制定本方案。
內容包括:
1、工作目標;
2、基本原則;
3、適用范圍;
4、考核對象;
5、考核內容;
6、實施細則;
7、考核方式;
8、職責分工。
附件
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北京市懷柔區(qū)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懷政辦發(fā)〔2018〕2號.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