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于印發(fā)<水利部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水規(guī)計〔2016〕22號)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規(guī)]
發(fā)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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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利部關于印發(fā)<水利部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水規(guī)計〔2016〕22號)
詳情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精簡審批事項規(guī)范中介服務實行企業(yè)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59號)精神,深化水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事項,創(chuàng)新審批方式,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我部研究制定了《水利部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F予以印發(fā)實施。
附件
水利部關于印發(fā)《水利部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