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分年限規(guī)定了機械化煉焦爐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與非機械化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噸產品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量。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機械化煉焦爐和非機械化煉焦爐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投產后的排放管理。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GB3095-1996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tài)污染物采樣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