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配套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概述
1. 施工布置方案
1.1 施工材料及運輸條件
(1)石料:項目區(qū)域內無石料場,石料主要來源于鐘祥城區(qū)以西的冷水鎮(zhèn)。
(2)砂:項目區(qū)主要大型河流為漢江,天然砂料主要為含泥質較多的青砂,建議高標號混凝土采用水洗石英砂、機制砂,或運送長江河砂。
(3)路基土:本項目路段為平原低崗區(qū),設計充分考慮了減少填方,以減輕對自然地面橫坡和景觀的影響。
(4)石灰:石灰均可在本地購買,主要有荊門市東寶區(qū)牌樓鎮(zhèn)或子陵鎮(zhèn)的石灰粉廠,質量均優(yōu)于3級,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
1.2 施工布置
(1)施工便道:本工程剝離表土0.828萬m3,主要從旱地、空閑地內進行剝離。本工程擬設置2處表土臨時堆土區(qū)用于表土臨時堆放,堆土高度3m,坡比1.5,表土臨時堆土區(qū)占地面積0.4hm2,全部為臨時用地,計入臨時用地范圍。
(2)土石方工程:本工程建設過程中將產(chǎn)生挖方47.34萬m3,填方43.16萬m3,借方29.97萬m3,棄方34.15萬m3。本項目借方均外購,棄方由渣土公司運至附近其他項目回填利用。項目土石方平衡見下表。
| 序號 | 分區(qū) | 占地面積(hm2) | 設計堆放量(萬m3) | 占地類型 | 位置 | 備注 |
|---|---|---|---|---|---|---|
| 1 | DT-1 1#渣土臨時堆存區(qū) | 0.20 | 0.9 | 旱地 | 經(jīng)三路終點右側 | 堆土高度3m,坡比1.5 |
| 2 | DT-2 2#渣土臨時堆存區(qū) | 0.20 | 0.9 | 旱地 | 祥和路終點左側 | 堆土高度3m,坡比1.5 |
| 3 | DT-3 3#渣土臨時堆存區(qū) | 0.10 | 0.5 | 旱地 | 楚商路終點南側 | 堆土高度3m,坡比1.5 |
| 4 | DT-4 1#表土臨時堆存區(qū) | 0.20 | 0.9 | 旱地 | 經(jīng)三路終點右側 | 堆土高度3m,坡比1.5 |
| 5 | DT-5 2#表土臨時堆存區(qū) | 0.20 | 0.9 | 旱地 | 祥和路終點左側 | 堆土高度3m,坡比1.5 |
| 合計 | / | 0.90 | / | / | / | / |
(3)工程占地:根據(jù)《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擬用地總面積13.1363公頃。根據(jù)現(xiàn)場踏勘,本項目場地現(xiàn)狀主要為農(nóng)田,耕地,地勢較為平坦,道路紅線未侵占基本農(nóng)田,場地適合工程建設。
2. 施工工藝及流程
2.1 道路施工基本工藝流程
2.2 路面基層施工基本工藝流程
2.3 路面瀝青攤鋪施工基本工藝流程
2.4 排水管道開槽施工基本工藝流程
3. 施工方法
3.1 路基工程
路基施工前,應了解施工范圍內地下埋設的各種管線、電纜、光纜等情況并與相關部門聯(lián)系,制定合理的安全保護措施。施工中如發(fā)現(xiàn)有危險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時,應即停止施工,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3.2 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采用配套路面施工機械設備專業(yè)化施工方案,配置少量人工輔助施工。
3.3 交通工程
施工人員應佩戴安全識別標志,施工期間的登高、吊裝、運輸、化學材料加工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應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圖紙進行現(xiàn)場施工。開挖道路時應確保地下管線安全。工程竣工后應及時按原結構修復路面。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工序施工,制定完備的質量管理體制和監(jiān)督手段,確保施工工程質量。
3.4 給排水工程與管群工程
給排水工程與管群工程施工應配備專業(yè)施工機械設備和制定專業(yè)化施工方案,同時配置少量人工輔助施工。
3.5 照明、綠化工程
施工工序根據(jù)“先土建、后安裝、再綠化”。采用的施工順序為:施工準備→清理場地→定位放樣→地形改造→大樹假植→景觀工程→安裝工程→綠化工程→景觀照明工程。其中地形改造與大樹移植穿插進行,照明、交通等隨基礎、結構穿插進行。
4. 主要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
4.1 施工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陸生植物的保護措施:施工過程中,路床部分的開挖等活動將使地表土松散,在大雨或暴雨天氣下受地表徑流的沖刷作用而發(fā)生水土流失,施工產(chǎn)生的棄土處置不當也可能發(fā)生水土流失。
(2)野生動物的保護措施:通過減少施工震動、敲打、撞擊和禁止施工車輛在評價區(qū)長時間鳴笛等措施降低對野生動物的驚擾。禁止夜間施工,為在該區(qū)域夜行性的動物保留較安寧的活動環(huán)境。
(3)對土地的保護及恢復措施:加強水土保持措施,促進臨時占地區(qū)植物群落的恢復。
4.2 施工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jù)《荊門市中心城區(qū)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行業(yè)管控標準(試行)》中《城市國省干道揚塵管控標準》及《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標準》,本項目應建立全覆蓋長效監(jiān)管機制,督促建設單位和養(yǎng)護單位加大揚塵治理力度,落實交通項目全部落實防塵抑塵措施。
4.3 施工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場地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等嚴禁設在灘地上,避免各類廢水或污染物直接進入水體,對水質造成污染。嚴禁將瀝青、油料、化學品等建材堆放在水體附近。施工場地等應設在暴雨徑流沖刷影響小的地方,同時在四周挖導流溝、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生產(chǎn)用水或用于場地灑抑塵水,不外排。
(2)施工人員辦公生活設施采用租賃的形式,依托周邊民房,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jīng)民房現(xiàn)有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市政管網(wǎng),最終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
4.4 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夜間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場地,設置圍擋遮擋施工噪聲。
(3)降低設備聲級,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動力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的維修、養(yǎng)護。
(4)降低人為噪聲,加強施工管理。
4.5 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過程中產(chǎn)生的固體廢物應當及時清運,并按照城市管理部門的指定路線和規(guī)定時間運輸至指定地點。運輸車輛設置密閉式加蓋裝置,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施工過程中產(chǎn)生的固體廢物。
4.6 施工期環(huán)境風險防控措施
(1)由建設單位牽頭,聯(lián)合各施工單位及地方相關部門,成立應急事故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施工期環(huán)境風險事故的預防及事故應急反應。
(2)加強地質災害監(jiān)測及預警,制定應急預案。
4.7 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1)土石方調配:合理調配路基開挖的土石方,用于路堤等填筑。
(2)邊坡工程防護及綠化:采取噴草籽+灌木仔的方式護坡,修筑漿砌片石護面墻,并混噴草籽+灌木仔的方式護坡。
(3)路基排水:設計路基和路面的排水系統(tǒng),由邊溝、排水溝、截水溝、急流槽等組成。
(4)臨時堆放場:在暴雨期,采取應急措施,盡量用覆蓋物覆蓋新挖的陡坡,防止沖刷和塌崩。

